暂时无法分割的情况:如果房子属于暂时没有房产证但之后能够办理房产证的,比如期房,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。可以选择夫妻双方先行协商,如果对房子的归属已经协商一致,等到房产证办下来后进行更名;也可以暂时不对房子进行处理,先办理离婚的其他事项,等房产证发下来以后再决定如何分割;还可以双方先协商决定房屋的使用权,关于房屋的所有权等到房产证办好以后再另行决定。
公房的处理:如果房子属于公房,只有房屋的租住权证或者使用权证,没有房屋产权证的,法院一般会参考有产权证的房屋进行评估、竞价或者协商分割。
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:如果房子属于不能办理产权证的,例如违章建筑、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、小产权房等,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定,只会判决房子的使用权暂时归谁所有。具体处理需要根据以后的情况来决定,例如如果属于违章建筑,应该根据行政机关的规定进行拆除。
婚后购买的房产: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,通常会考量购房款的出处。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的,法院可能会认定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进行分割,可以让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,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。
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: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,婚后一起还贷款且未拿到房产证,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付出等情况,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,未还完的贷款算这方的个人债务,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支付的钱款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“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”;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“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”。因此,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,法律上会认为当事人还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。在离婚诉讼中,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,但可以判决由当事人使用。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,有争议的,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