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诉讼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通常按撤诉处理,原告需承担诉讼费且可再次起诉。若原告有特殊情况(如突发疾病、无法表达意见等)并提交书面意见,法院可能延期审理。
具体处理方式
按撤诉处理
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,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。此时原告需承担诉讼费,且因案件未经实体处理,原告可就同一诉求再次起诉。
特殊情况处理
若原告因突发疾病、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,且已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获批准,法院可能延期审理。
后续处理
若原告再次起诉需等待6个月(无新情况、新理由时),但存在新情况(如对方隐匿财产、实施暴力等)或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。
原告需注意保留证据(如聊天记录、照片等),以便后续诉讼。